東方明珠石油詐騙案 兩女被告判7年及5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5/05/22 15:3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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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方明珠石油(00632)高層及女商人涉串謀詐騙案,2名被告商人翼小紅(44歲)及東方明珠副財務總監葉瑞娟(44歲),早前分別被裁定串謀詐騙及洗黑錢罪名成立。
法官今日判刑時指,案中雖然沒有造成投資者任何經濟損失,但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巿場,被告作為動搖公眾對本港金融巿場的信心,行為邪惡,分別判兩人入獄7年及5年,並應控方申請,取消兩人出任董事資格10年。